7月20日,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3年期2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我行青岛地区的绿色信贷投放。这是自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发展绿色信贷,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服务实体经济以来,我行发行的第二期绿色金融债券。至此,我行已成功发行3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总发行规模居国内农商银行首位。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依法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14年以来,绿色金融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出现爆发式增长,受到机构投资者和环保慈善人士的高度认可, 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明确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 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各部委发展绿色金融,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我行2017年向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提交了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申请,并获批40亿元的发行额度,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7月发行两期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全场认购倍数5.5倍,中标利率4.5%,发行利率在近一年内同期限同级别债券中最低,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我行经营的信心。
本次债券的发行,是我行积极响应国家发展绿色经济、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领域的重大突破,也是我行主动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探索新形态融资方式、促进业务转型的创新手段。能够优化我行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我行在以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的绿色信贷领域的经营主动性和风险承担能力,加强我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绿色产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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