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贷款
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8-18 14:17
定义:指青岛农商银行以出口商(借款人)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的预期收汇款项作为还款来源,用于解决出口商装船前,因支付收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要而发放给出口商的短期贸易融资。 产品特点:可减轻客户的资金周转压力,在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或采购等过程中获得短期周转资金。在客户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时,帮助您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功能: 专款专用,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0天 信用证(包括修改)正本留存于青岛农商银行,以确保客户向青岛农商银行交单或议付 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出口收汇后应立即归还打包贷款 出货后,可申请用出口押汇款项偿还打包贷款 适用对象: 使用信用证结算,并在货物出口装船前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流动资金紧缺,国外进口商虽然不接受预付货款的条件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客户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并获得相应授信额度 办理手续: 取得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信用证正本、采购合同及相关贸易合同 签订打包贷款合同 银行要求的其他手续
业务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