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
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9-14 13:38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青岛农商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青岛农商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生产经营正常;
2、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3、财务制度健全;
4、履约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用途: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贷款期限:
委托贷款期限由借款人和委托人商定。
产品特点:
贷款金额以委托人提供的资金为限,受托人(青岛农商银行)只收取相应手续费,不垫付资金,不对委托人的贷款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