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
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9-14 13:43
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青岛农商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申请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信贷政策要求;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3、经济效益和信用记录良好;
4、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5、企业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到期偿付本息能力。
贷款期限: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以上(不含1年)至5年以下(含5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特点:
期限合理、合规用信、手续简便、快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