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贴现
作者:系统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09-14 13:49
产品释义: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委托其代理人在青岛农商银行代为办理票据贴现手续,青岛农商银行按规定办理贴现后,将贴现资金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申请基本条件:
委托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二)与代理人(买方)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
(三)持有尚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代理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青岛农商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用途: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贷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的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代理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产品特点:
手续简便,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