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与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其中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00万元。其中授信类业务350,000万元,主要用于债券投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主营业务:资产及股权的投资与并购、运营与管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基金管理;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投资与运营(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法定代表人:王振海。
(四)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506户。
(五)注册资本及其变化:1000000万元(+400000万元)。
(六)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本行董事杨延亮在该公司曾担任董事。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青岛财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0,000万元。其中授信类业务350,000万元,占本行2025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7.36%,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6年4月27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6年6月25日,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青岛农商银行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