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行”)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召开本行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安路18号(海龙路与梅岭西路交叉口)海林山庄3楼阶梯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参会对象
(一)截至2014年4月5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青岛农商银行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清收处置股东认购不良资产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股东认购不良资产净回收额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4年外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2013年履职评价的议案;
12.通报青岛农商银行2013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4月16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东路109号610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者在登记时间内至登记地点现场或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手续复印件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报到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8:15—9:00。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未办理会议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办理登记手续所需各项资料办理相关参会手续。
(三)本公告发布地点:《青岛日报》及本行网站:www.qrcb.com.cn。
(四)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2-85933757,85933798
传真电话:0532-85933800
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109号610室(邮编:266061)
(五)如有需要,本行代为安排住宿,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