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鑫易安”资金监管业务收费项目的公示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5-30 16:44
尊敬的客户:
为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完善产品体系,我行将开办“鑫易安”资金监管业务。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行将自 2019年5月30日起新增“鑫易安”资金监管业务收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收费名称
“鑫易安”资金监管业务手续费。
二、服务收费对象
资金监管业务委托人。
三、服务收费内容:
本行作为监管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协议规定,对客户指定的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监督。
四、收费标准
按协议约定收取。
三、收费生效日期:2019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青岛农商银行
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