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重要提示:
鉴于您向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卡片加办/分期/其他信用卡相关业务等(以下统称“信用卡服务”),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青岛农商银行)需要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为便于本人办理相关业务,特出具此授权书。
本授权书是由您出具的授权青岛农商银行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文件。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授权书,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在确认充分了解后慎重决定是否同意本授权书。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一、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青岛农商银行收集、存储、使用和内部传输本人的如下个人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国籍、婚姻状况、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地址、公安身份核验信息等。
2.个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家庭地址、单位地址、户籍地址、通信运营商核验信息等。
3.个人财产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如车牌号码、车架号)、资产信息、收入状况、税务信息、社保账户及公积金账户等。
4.个人账户信息:银行卡卡号、信用卡有效期、交易和消费记录、债务信息、征信信息等。
5.本人生物识别信息:人脸、声纹等识别信息。
6.个人教育工作信息:学历、学位、学信网学历学籍信息、教育经历、职业、职务、职称、单位信息、工作经历、社会保险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等)。
7.其他敏感个人信息:精准位置信息、设备位置信息、申请信息、审核记录、申请进度信息、联名卡会员信息、录音录像、账单信息、催收记录、贷款资金流向及凭证信息、通信服务使用信息等。
青岛农商银行收集信息渠道包含纸质申请表、纸质调查表、电子申请表、电子调查表、影像资料传递、青农商信用卡客户端、网页申请、客户服务渠道、电子邮箱、传真、邮寄、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等。
二、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青岛农商银行基于提供信用卡服务的需求将以上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服务相关的资格审核、授信审批、资料管理、卡片制作寄送、风险管理、额度管理、账务处理、查账还款服务、邮寄配送服务、客户服务、权益服务、异议核查、资产管理、资产保全、债权转让等用途,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青农商信用卡客户端、微信等渠道联系本人并推荐本人可能感兴趣的推广获客、经营活动、分期优惠等优惠资讯及活动通知,告知开卡提醒、信息更新等权益通知,或开展用户调研等。
三、本人已知悉青岛农商银行公布的相关隐私保密条款,了解青岛农商银行会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维护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知悉本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还可向青岛农商银行行使法律所赋予本人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及补充权、解释权等。青岛农商银行超出上述授权查询、使用、报送本人信息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青岛农商银行承担。
四、本授权书为纸质的,经本人签字后生效;本授权书为电子形式的,经本人在青岛农商银行相关界面上通过勾选或其他方式确认后生效。上述签署方式均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的有效期至本人本次信用卡申请产生的业务关系全部结束或本人申请信用卡未获批准之日终止,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青岛农商银行仅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授权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
五、如青岛农商银行申请对本授权书内容进行电子认证,本人同意并授权青岛农商银行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对接,将本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提供给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对本人的上述授权内容进行电子认证,以保证本授权的有效性及其内容不被篡改。
六、本人知悉:如对本授权事项存在任何疑问,或任何相关的投诉、意见、撤回授权等诉求,可通过电话4001196668进行咨询或反映。









